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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为打击逃税奖励举报者和税务人员 日期:2002-07-03
【新税网北京07/03/2002信息】 巴基斯坦中央税收委员会(CBR)于1月15日
宣布,对民间举报而查获逃税的,将发给举报者奖金。奖金计发办法是,查获逃税不
及2万卢比的,按逃税额25%给奖;查获逃税在2万至20万之间的,给予5000卢比加超
过2万卢比部分的12.5%;查获逃税在20万至50万之间的,给予2.75万卢比加超过
20万部分的7.5%;查获逃税超过50万卢比的,给予5万卢比加超过50万部分的5%。
CBR称,对税务人员也采取利益激励措施,如将50%内的查获逃税额或一个年度
的工资作为他们的工资基金,如果他们在使用举报材料查处中自己又发现逃税的,可
领取25%以内的逃税额或两个年度的工资,如果自己没有发现逃税的,只领取25%以
内的逃税额,或一个年度的工资。但对查处逃税有功的各级税务人员的每人年工资不
得少于1万卢比。 (aw20020330013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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