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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新设国际税务部加强反国际避税 日期:2002-05-31
【新税网北京05/31/2002信息】 据报道,以色列新设的国际税务部近期发
布公文通报(Circular),强调在经济全球化的新时期,纳税人、资本、商品和劳务跨
国自由流动不断加强,需要国际税收协定进行规范;既要防止重复征税,又要防止国
际避税。目前以色列已签订35个税收协定。这一协定网络导致多种多样的国际税收筹
划,而合法的税收筹划和滥用税收协定的非法税收筹划是很难区分的。对此,税务当
局应通过5种方法来防止滥用税收协定的非法税收筹划:
一、认真查明纳税人的真实居民身份,以决定纳税人应否享受协定优惠。
二、严格遵守以色列所签协定中的“受益限制条款(Iimitation on benefits
provisions)”。
三、切实核定“受益所有权(beneficial ownership)”以防止形式上而非实质上
的最终受益人非法受益。
四、应按照《1969年关于条约法的维也纳公约》原则,阻止不正当的税收优惠。
五、在和国际避税进行斗争时,应遵循以色列国内反避税法令,尽管《以色列所
得税条例》规定了税收协定高于国内法,但如有关规定难以解决问题时,仍应遵循旨
在防止避税的特定国内法律。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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