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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CD对雇员股票期权适用的税收协定草案征求意见 日期:2002-05-29
【新税网北京05/29/2002信息】 3月11日,经合组织(OECD) 财务委员会税
收协定改革小组的第一工作组在互联网(http//www.oecdorg/EN/document)上发
表一项关于跨国雇员股票期权适用税收协定条款的初步草案,欢迎广大期权股东和有
关人士在今年7月31日前提出修改意见,以便使该条款制定更加完善。
该工作组对跨国实行的雇员股票期权制度进行过认真研究,并对已经或可能发生
的国际争议进行概括,而且提出解决办法和OECD协定范本的新的注释草案。据称,各
国政府在跨国雇员期权的税收征管中存在很多争议,突出表现在:
一、雇员方面:
1.各国对雇员期权利得选择在期权的给予、行使或出售时征税的差异问题。
2.对期权收益如何区分工薪所得和资本利得问题。
3.对服务类型确定难的征税问题。
4.多国居所问题。
5.遵行税法问题。
6.对出售合并或分立的企业期权股票如何计价问题。
7.因在不同股票交易所上市,其价格差异导致计算利得不同问题。
二、雇主方面:
1.雇员股票期权计划的成本扣除问题。
2.常设机构的分担费用问题。
该工作组声明:
1. 上述初步草案不代表OECD或其他任一成员国的观点,只是由该小组有关人员
提出的想法,可能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公开发表意在抛砖引玉。工作组相信,通过多
方征求意见肯定会集思广益,达到更好地解决跨国雇员股票期权的征税问题,从而促
进人员和技术的国际流通。
2. 此项草案着重解决雇员股票期权中的税收协定适用问题,不包括其所有税收
问题。本草案第1至3节的期权转让定价问题,不由本工作组研究,而是由税收协定改
革小组第6工作组负责。尽管如此,仍欢迎大家提出对雇员股票期权所有征税问题,
以便由OECD财务委员会集中研究。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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