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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网络技术给增值税装上安全锁 日期:2002-03-20
【新税网北京03/20/2002信息】 欧洲纳税人协会最近的一份报告显示,瑞
典是世界上税负最重的国家,其增值税标准税率高达25%。高税率给政府带来了高
收入,同时也成了人们想方设法逃避纳税的“理由”,加强对增值税的监控历来是瑞
典税务部门的重要工作。尤其是1995年瑞典加入欧盟后,随着自由贸易范围的不
断扩大,商品进出口量日益增多,增值税征管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情况,瑞典税
务部门开始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对增值税进行行之有效的监控。
电子报税要盖电子印章
对增值税进行有效监控,首先必须规范纳税申报,提高报税质量,电子报税是实
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
近两年,瑞典的一些增值税纳税人开始使用因特网进行纳税申报,目前瑞典有关
电子报税的立法也正在进行之中。税务部门为电子报税提供各种便利和优惠,使用电
子报税者可优先报税,优先得到退税。据预测,今年瑞典所有的大公司都将使用电子
报税,另外,全国20万名企业家也将进行电子报税。税务部门规定,电子报表需经
加盖电子印章才能有效。根据企业申请,经税务局审核批准,由税务人员给企业的计
算机安装电子印章软件,通常是公司经理或财务主管取得证书方可掌管电子印章。有
关电子印章的法规也在讨论中。
实行电子报税是大势所趋,这不仅能方便纳税人,减少错误填写的情况,而且对
税务机关准确掌握纳税人的第一手资料也十分有利,有助于税务机关提高工作效率,
增强增值税监控力度,防止逃税骗税的发生。
检查增值税登记号防止骗税
1993年,欧洲统一市场建成后,原来建立在海关基础上的税收控制系统被废
除,为了加强对欧盟境内跨国交易的税收监控,各国都实行了增值税登记号制度。
瑞典的每个企业都有一个增值税登记号。如果瑞典供货方向另一欧盟国家的经销
商出售商品时,买方也具有增值税登记号(即具备增值税纳税人身份),而且商品是
以实物形式从瑞典运往另一欧盟国家,则售货方可以不在瑞典缴纳增值税,而由买方
在其所在国缴税。但如果卖方不能提供买方的有效增值税登记号,即不能证明买方是
欧盟境内已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这时,瑞典的卖方必须按商品全部销售额在瑞典纳
税。
通过对增值税登记号的检查,瑞典和其他欧盟成员国税务部门可以有效监控欧盟
境内跨国商品销售的增值税纳税链条,防止偷逃骗税的发生。
瑞典国家税务部门建立了增值税信息数据库,其中收有全部增值税应纳税人的登
记号及经营情况、纳税记录等各种信息,如果对某个登记号有怀疑,可以利用数据库
进行核实,鉴别真伪。
利用信息交换网进行全方位监控
近年来,欧盟增值税信息交换系统(VIES)已开始运行,瑞典税务机关通过
国家中心通讯网(CLO),有权进入VIES的秘密数据库。CLO总站设在瑞典
首都斯德哥尔摩市,国内十个地区设有CLO代表处,该代表处有权进入欧盟的增值
税信息交换系统。如果瑞典税务部门想获得某项交易的增值税纳税信息,税务稽查员
可请求驻本区的CLO网站代表向瑞典国家中心通讯网查询。在CLO可以查询到近
3个月的增值税纳税记录和纳税人的详细信息。除了请求驻本区的网站代表进行查询
外,税务稽查员在授权范围内也可直接进入国家中心网站。
VIES可提供的信息包括:货物出售人及买主的一般信息、增值税登记号、办
理登记日期及注销登记日期、交易额及其他信息等。瑞典税务机关运用VIES,在
欧盟范围内跟踪监视纳税人的交易,大大加强了对增值税的监控力度。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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