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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宣布征收临时出口税 日期:2002-03-12
【新税网北京03/12/2002信息】 阿根廷经济部长雷梅斯·莱尼科夫日前在
布宜诺斯艾利斯宣布,阿根廷政府将对出口产品征收临时出口税,并发行3种债券用
于转换定期存款。
莱尼科夫说,临时出口税的税率分别为初级产品10%,制成品5%,石油产品
20%。他说,这项税收是临时性的,预计期限为一年。通过这项税收,政府可以收
入14亿美元,以用于政府制定的救济贫困人口的社会救助计划,包括发放失业补贴
和实施贫困家庭食品计划,创造200万个就业机会等。
莱尼科夫还宣布,政府将发行两种美元债券和一种比索债券,供存款被冻结在银
行里的储蓄者选购。
这3种债券中,一种为年利率2%的10年期美元债券,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
从第二年起,分8年偿还,最高限购额为3万美元。第二种美元债券也是10年期,
最高限购额也是3万美元,利率为在伦敦银行间拆借利率的基础上加一个百分点,到
期后连本带利一起偿还。比索债券是年利3%的5年期债券,数额不限。
莱尼科夫说,储蓄者可以在3月29日前作出选择,把存款的一部分或全部转成
上述3种政府债券。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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