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比利时通过所得税改革法案 日期:2002-02-04
【新税网北京02/04/2002信息】 2001年8月10日通过的所得税改革法案已
刊登在2001年9月20日的官方公告上。这次改革最重要的变化是降低税负和对共同生
活个人的课税,概括如下:
(1)降低税负。将采取如下措施以降低工薪收入的税负。
2003、2004和2005纳税年度的税率和档次为:
2003纳税年度
应税所得(欧元) 税率(%)
5,705以下 25
5,705-7,565 30
7,565-10,785 40
10,785-24,800 45
24,800一37,185 50
超过37,185 52
2004纳税年度
应税所得(欧元) 税率(%)
5,705以下 25
5,705-8,120 30
8,120一12,120 40
12,120-24,800 45
超过24,800 50
2005纳税年度
应税所得(欧元) 税率(%)
5,705以下 25
5,705-8,120 30
8,120-12,120 40
12,120-24,800 45
超过24,800 50
目前收入不足150,000比利时法郎(合3,718.4欧元)的,职业开支扣除总额的
比例为20%,该比例在2003纳税年度将提高到23%,在2004纳税年度提高到25%。
最大扣除额为100,000比利时法郎(合2,478.94欧元)。
从200l纳税年度起,向年净收入不超过14,140欧元且工薪收入超过3,260欧元
但不超过14,140欧元的个人给予一定的税额扣除。每年的扣除额如下:
工薪(欧元) 2001年税收扣除额
(欧元)
3,260以下 0
3,261-4,350 渐升至79
4,35l一10,880 79
10,881-14,140 渐降至0
超过14,140 0
工薪(欧元) 2002年税收扣除额
(欧元)
3,260以下 0
3,261-4,350 渐升至220
4,35l一10,880 220
10,881-14,140 渐降至0
超过14,140 0
工薪(欧元) 2003年税收扣除额
(欧元)
3,260以下 0
3,261-4,350 渐升至440
4,35l一10,880 440
10,881-14,140 渐降至0
超过14,140 0
(2)共同生活个人征税。个人表示愿意作为法律伴侣的,将会按类似已婚夫妇的
方法征税。因此,从2005纳税年度起,每位配偶或法律伴侣将会按他或她个人应税所
得征税。从2004纳税年度起,每位配偶也有权享有3,390欧元的免税基本扣除(目前
为3,250欧元)。从2005纳税年度起,已婚人士、单身人士及伴侣的基本扣除为
4,095欧元(残疾人士和净收入少于1,500欧元养育子女的单身父母提高870欧元)。
另外,从2005纳税年度起,配偶和伴侣有权就养老金和其他形式的补贴收入享有
1,334,57欧元的扣除额。最后,从2004纳税年度起,个人发生的节能开支可享有
15%至50%扣除额,最高限额为500欧元。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