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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内瑞拉将征银行交易税 日期:2002-01-25
【新税网北京01/25/2002信息】 委内瑞拉政府决定, 从2002年2月起开始
征收银行交易税,对银行的每笔支出业务征税0.75%, 用以弥补由于油价下跌和支
出增加所造成的2002年度预算赤字。
据委官方宣布,新税种的有效期为一年,客户的每笔银行转账和提现业务都将被
自动扣除该交易额的0.75%作为政府税收。但对在银行中月存款额低于40万玻利瓦
尔(约为526美元)的个人账户;国家、州、市政府和中央银行的账户;外交使团、国
际机构、外国官员的活期账户;使用信用卡的支出、在加拉加斯证券交易所的收入等
均不征收银行交易税。
据测算,在交易税实行的一年期限内,政府将增加收入约12亿美元,主要用于弥
补由于国际市场石油价格走低所造成的2002年度的部分预算赤字、国库的暂时亏空和
支付政府部门公务员的工资。
这是委内瑞拉政府第三次征收银行交易税。1994年,委内瑞拉政府首次征收了为
期一年的银行交易税,1999年再次征收,此举为解决政府财政难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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