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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颁布2002年预算案 日期:2001-12-24
【新税网北京12/24/2001信息】 瑞典2002年预算法案于2001年9
月22日提交议会。同时政府还颁布了2002年预算提案。提案包括个人所得税的
一些实质性变化,这些变化将减轻个人所得税负。环境税税负和货物税税负将有所提
高,以弥补由于个人所得税税负的下降而导致的税收收入减少。在公司所得税政策中,
曾经建议废除对与商业相关部分的资本利得的征税,而这些建议的实施已被延迟,但
政府希望这些提议能够获得议会通过。因此这些修正建议有可能被写进2002年春
季预算里,其溯及力到2002年1月1日。一旦议会通过了预算法案,它和预算提
案之间的任何分歧都会予以公布。政府2002年预算提案主要包括:
1、中央所得税
2002年对个人征收的中央所得税税率将和2001年保持一致,但税率结构
将作如下调整,这样对工薪收入的征税将会减少。
应纳税所得(克朗) 税率(%)
262,000以 下 0
262,000-395,400 20
395,400以上 50
归属中央所得税但暂时划给地方所得税的200克朗的统一应付费用在2002
年仍然继续归属地方所得税。
2002年对个人工薪或营业收入实行免税的最低所得额提高到10,900克
朗,同时最高额可到20,400克朗。
2、养老保险金
针对养老保险金的税收抵免将提高到全部养老保险金的75%(2001年为5
0%);溯及力到2002年1月1日。这是政府为实现在2003年1月1日对养
老保险金实现全额税收抵免而实施的补偿计划的第三个步骤。该项抵免同中央房地产
税一样,可以从中央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中抵销。养老保险金中其余不能享受税收抵
免的25%部分将通过对中央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及中央房地产税的扣除来补偿。
3、房地产税
对住宅征收的房地产税税率将降至1%(2000年为1.2%),对个人和公
司均适用,溯及力到2001年1月1日。对出租性公寓和公寓群,新的税率将为0.
5%(2000年为0.7%),溯及力到2001年1月1日。
4、财产税
财产税只对个人净财产超过150万克朗和200万克朗的纳税人征收。目前该
税的免税额分别为100万克朗和150万克朗,新的免税额从2002年1月1日
起生效。
5、增值税和货物税。从2002年1月1日起,对图书和期刊的增值税率将从
25%降到6%。提案对不同货物的课税及环境税的修改也提出了建议。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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