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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要求企业和个人必须每年申报国外资产 日期:2001-12-24
【新税网北京12/24/2001信息】 巴西政府日前颁布决定,要求所有巴西的
企业和个人从明年起必须每年向中央银行申报一次在国外的资产,不按时申报或申报
虚假者将被处以相当于其实际资产1%-10%的罚款。
根据规定,凡在国外拥有1万雷亚尔(约合4160美元)资产的企业和个人均
需申报。需要申报的资产包括存款、贷款、租赁收入、直接投资、金融投资、不动产
及其它财产。申报日期为1月2日至3月31日。申报者可在央行的网页上申报。
巴央行的一位官员说,巴西关于企业和个人申报国外资产的决定采用了国际货币
基金组织推荐的标准。目前,智利、阿根廷和委内瑞拉等74个国家都规定企业和个
人申报国外资产。他说,为了防止作弊,申报到央行的资料还将与联邦税务局的纳税
资料相互对照,以核实纳税人是否如实申报了国外的资产。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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