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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简化农业税种 日期:2001-12-27
【新税网北京12/27/2001信息】 俄罗斯国家杜马最近通过了征收统一农业
税的法案。对从事农业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即农业生产或加工收入占其总收入70%
以上的企业和个人)将实行统一农业税制度。
农业企业和个人在交纳统一农业税后,将免除征收其增值税、消费税、环保费、
财产税、遗产税和许可证收费等等,但是必须交纳强制性退休保险费。各联邦主体的
立法机构将根据每公顷耕地的登记价值规定统一农业税的税率。如果纳税人的实际收
入达到耕地登记价值的10倍以上,那么统一农业税将增加35%。联邦主体的立法
机关有权对某些纳税人规定高于统一农业税的税率或低于统一农业税的税率,但其幅
度不能超过25%。
这项法律对统一农业税的分配使用办法作出了规定:统一农业税中的30%上缴
联邦财政,0.2%上缴联邦强制医疗保险基金,3.4%上缴地方强制医疗保险基
金,6.4%上缴社会保险基金,60%上缴联邦主体财政和地方财政。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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