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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积极发展对外经贸合作 日期:2001-12-18
【新税网北京12/18/2001信息】 缅甸政府自1988年开始实行对外开放
政策以来,积极引进外国投资,开展对外经贸合作,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
1988年,缅甸政府颁布了《外国投资法》,允许外国企业以独资或合资等形
式在缅甸投资,同时出台了《外国投资法实施细则》,成立了外国投资委员会,对外
资企业实行减免所得税和进口关税等一系列优惠政策。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
外国投资者的利益,为外商在缅甸投资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据缅甸官方公布的最新数字,截至2001年8月,13年来缅甸共吸引来自2
5个国家和地区的外资协议金额73.9亿美元,投资项目366个。吸引外资最多
的领域依次为石油和天然气、制造业和旅游业。向缅甸投资最多的三个国家依次为新
加坡、英国和泰国,它们的投资金额均在12亿美元以上。
目前,缅甸引进外资已初见成效。外国石油公司已在缅甸沿海地区发现了两个储
量较为丰富的天然气田,即耶丹孔气田和耶得那气田。耶得那气田已于去年开始向泰
国供气,每年可为缅甸创汇3亿美元。
缅甸引进外资的另一个成功范例是缅甸与新加坡合资兴办的缅甸啤酒厂。该厂投
资金额为4000万美元,其中新加坡占55%的股份。该厂自1997年投产以来,
生产的啤酒已多次在国际啤酒比赛中获奖。这些产品不仅在缅甸国内畅销,而且还出
口到韩国、日本、新加坡和马来西亚。
引进外资给缅甸带来了直接的好处,缓解了缅甸缺乏资金、技术和设备的情况,
增加了缅甸的税收和就业机会,并从外国公司学到先进的管理经验。
在引进外资的同时,缅甸还积极开展对外贸易。迄今,缅甸的主要贸易伙伴已增
加到14个。今年头8个月,缅甸的外贸总额达36.7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
3%。其中,缅甸与东盟各国双边贸易额达16.7亿美元,约占缅甸外贸总额的4
6%。
边界贸易是外贸的重要内容之一。到目前为止,缅甸已同毗邻的中国、泰国、印
度和孟加拉国签署了各种边贸协议,并在边界上设立了许多贸易口岸,有力地推动了
边贸的发展。
为了促进双边经贸关系的发展,缅甸还积极与周边各国合作,签署各种协议。例
如,同马来西亚和越南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同新加坡签署了海运
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同泰国签署了旅游合作协定,并同泰国组建了缅泰贸易联
合委员会等。这些措施使得缅甸与周边国家的双边贸易更加规范,为缅甸发展与邻国
的经贸关系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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