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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吸引外资到泰国设立区域总部 泰国将公司税减至10% 日期:2001-12-13
【新税网北京12/13/2001信息】 为了与邻国在吸引国外投资上进行竞争,
泰国调降在泰国设立总部以发展区域业务的外国公司所需缴交的公司税。
泰国财政部长颂吉表示,符合条件的公司,泰国将降低其税率2/3至10%,
不过,只有那些总部提供培训、技术支持和研究的外国公司才能享受税率减免,提供
制造业务的公司不包括在内。
分析师认为,这将有助于泰国吸引国外投资,防止投资者从泰国或其他东南亚国
家转向已于昨天成为世贸组织正式成员的中国。
颂吉说:“该税收减免有利于泰国和新加坡及马来西亚这类国家进行竞争。”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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