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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实施减税等财经措施应对经注济不景气 日期:2001-10-09
【新税网北京10/09/2001信息】 韩国财政经济部9月3日公布,自明年起,
薪附层和打零工者、私营企业的综合所得税率将降低10%,并且劳动者的劳动所得
扣除额也将增加。因此,工薪阶层每人可平均少交22万韩元(15%),营业主可
少交37万韩元(12%)的税金。另外,给房地产交易带来巨大影响的房地产转让
所得税率将从目前的20~40%,变成同所得税率一致的9~36%。韩国财政经
济部公布称,经过党、政协商准备了以将综合所得税率下调10%为主要内容的“2
001年税制改革提案”,并拟于9月提交到定期国会上。新的税制改革提案对20
02年1月以后发生的所得有效,并且至进行2001年所得最终对帐的2002年
5月适用现行办法。根据税制提案,不用交一分税金的免税标准将上升,以4口之家
的工薪阶层为例,若年度所得低于1392万韩元则可以不交所得税。韩国财经部公
布称,为了统一税制,将房地产转让所得税体制改成同综合所得税体制一致的税制,
计划将税从现行的20~40%下调至9~36%。此举措可将房地产交易中产生的
税金负担下降23%左右。
韩国财政经济部还制定了支援企业结构调整的方案,废除了法人在出售房地产时
对获取的利益征收的特别附加税(15%),使在房地产交易中产生的税金负担从4
7.3%降至30.8%。同时,为了鼓励消费和支持内需市场,韩国财经部决定将
过去针对包房征收的特别消费税暂免2年。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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