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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向诺贝尔奖金征税 日期:2001-09-12
【新税网北京09/12/2001信息】 199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金获得者、美国哥
伦比亚大学教授罗伯特·蒙代尔访华时就美国政府是否向诺贝尔奖金征税的问题表示
这是一个“国家问题”。所谓“国家问题”,即是否对诺贝尔奖金课税因国家而异。
相当多的国家完全免税,有些国家不仅免税,而且对获奖者还发放额外奖励。不过就
美国而言,无论什么名目,只要是收入,就一律纳税。至于税率,则参照累进税率。
具体到他那年的将近100万美元的奖金,税率接近五成。
诺贝尔奖是授予那些在特定领域内做出过巨大贡献者的。获奖本身,应该说既是
个人的荣誉,也是获奖者所在工作单位的幸事,美国的法律规定不但要收税,而且还
要一视同仁地征收。其税率很高。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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