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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森堡将调整所得税政策 日期:2001-07-25
【新税网北京07/25/2001信息】 卢森堡将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税改方案,
主要内容是:一、单身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由39万法郎提高至39.3万法郎,夫妻
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由78万法郎提高78.7万法郎,个人所得税的最高税率从42%降到
38%;适用的应税所得,单身从135.65万法郎提高至139万法郎,夫妻从271.2万法郎
提高至279.35万法郎,各税级间应税所得额以6.665万法郎递增,累进税率递增为2%;
对个人缴纳退休金扣除限额定为4.8万法郎-7万法郎,允许将私人退休金账户中50%
资金用以投资。二、将现行的公司所得税平均税率由37.4%降至30%,此税率不固定,
将依据市政营业税调整;改进投资税收抵免并扩大无形资产的范围;放宽有关企业联
合纳税及参股免税的规定。 (a2001072400411)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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